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公告
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主营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业务,现对部分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公开销售,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商参与报价。
一、物资名称及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计重量 (吨) | 备注 |
1 | 废塑料大灯 | 5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2 | 废橡胶条 | 20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3 | 废塑料 | 8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4 | 废油箱(塑料) | 5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5 | 废保险杠 | 5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6 | 小轮胎(铁) | 100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7 | 废轮胎皮 | 10 | 非标物资、以现货为准、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客户自提、固定单价 |
二、报价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价:
1.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销售说明
(一)本次选商物资为非标准件,物资质量以实物为准。欢迎至我公司实地勘察。
拆解物资勘察地址:安徽省合肥庐江县高新区移湖中心路88号。
联系人及电话:胡经理 18255193208
(二)报价路径
废塑料大灯: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04
废橡胶条: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05
废塑料: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06
废油箱(塑料):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07
废保险杠: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08
小轮胎(铁):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09
废轮胎皮:https://www.gtah.com.cn:8000//wang/biddurl/110
(三)报价材料包含:报价保证金付款截图(备注报价物资名称)、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档(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销售基础价:废塑料大灯2000元/吨、废橡胶条2200、废塑料1000元/吨、废油箱(塑料)3000元/吨、废保险杠2600元/吨、小轮胎(铁)2100元/吨、废轮胎皮1300元/吨(以上价格为含税自提价,税率3%),低于基础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保证金:废塑料大灯0.2万元、废橡胶条0.2万元、废塑料0.2万元、废油箱(塑料)0.2万元、废保险杠0.2万元、小轮胎(铁)1万元、废轮胎皮0.2万元(设置规则:物资计划销售重量乘以基础价小于10万元时报价保证金为0.2万元,计划销售重量乘以基础价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100万元时报价保证金为1万元,计划销售重量乘以基础价大于100万元时报价保证金为2万元)。
(六)销售单价、合同有效期、销售重量:本次销售物资的销售单价为固定单价,销售单价=签约客户报价,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具体以现货重量为准。
(七)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464808052509666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6时。
(九)候选客户确定原则:依照报价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2名候选人:报价最高的客户为候选人1、报价次高的客户为候选人2。
(十)签约合同履约保证金设置规则:合同总价款的5%向上取整数且不低于5000元。
(十一)我司将于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知第一候选人并与其签署《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合同》。第一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我司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资格,我司有权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与其他候选人洽谈合作事宜。
(十二)签约客户的报价保证金可冲抵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应按合同约定予以补足缴纳。非候选客户的报价保证金于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
(十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合同模板见附件2。合同内容可结合销售公告对重量、期限等予以补充完善”,以保证在销售重量、合同期限上合同内容与销售公告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