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公告
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公告
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主营报废机动车回收与拆解业务,现对年度报废机动车拆解部分产品公开竞价销售,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商参与竞价。
一、物资名称及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产量(吨/年) | 备注 |
1 | 车身玻璃 | 500 | 客户自拆 |
3 | 废保险杠 | 60 |
|
3 | 小件 | 200 | 主要由废铁、废杂铝、废塑料、废线束等组成 |
4 | 海绵 | 30 | 汽车内衬海绵 |
5 | 废钢瓶 | 1000个 | 加气钢瓶 |
样品展示:
(1)车身玻璃:
(2)废保险杠:
(3)小件:
(4)海绵
(5)钢瓶
二、采购商报价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销售说明
1.本次销售物资为非标准件,对产品质量不做特殊约定,以实物为准,欢迎采购方莅临我司实地勘察。
拆解物资勘察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19日,9时—16时
地点:安徽省合肥庐江县高新区移湖中心路88号
联系人及电话:荚经理 18100510770
2.参与方式
采购商可针对某一项或多项产品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需贴密封条盖密封章,由我公司评审小组统一开启。
报价材料包含:
(1)保证金付款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加盖公章的纸质报价函一份(报价函模板见附件1),密封装订并密封袋加盖单位公章;
(3)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移湖中心路 88
(4)报价保证金1万元整,并备注报价保证金。(成交候选人报价保证金可冲抵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应按合同约定予以补足缴纳。)
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464808052509666
(5)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如果采购商采用邮寄方式,以我司签收报价材料时间为准。
3.我司将于2022年12月20日10点宣布采购商候选人名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第一采购商候选人视情况签署《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合同》《报废机动车物资拆解与销售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2。
第一采购商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我司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我司有权与其他候选人洽谈合作事宜。
附件1:报价函模板
报价函
致: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您好!就贵公司销售废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询价事项,我公司报价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报价(元/吨,税率3%) | 备注 |
1 | 车身玻璃 |
| 自提 |
2 | 废保险杠 |
| 自提 |
3 | 小件 |
| 自提 |
4 | 海绵 |
| 自提 |
5 | 废钢瓶 |
| 自提 |
备注:1、以上价格含税(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有效期30天。
2、本次销售物资为非标准件,对产品质量不做特殊约定,以实物为准。
报价公司(盖章):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
报价日期:2022年XX月XX日
附件2:合同模板
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合同
甲 方: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安徽省庐江县高新区移湖中心路88号
乙 方:
联 系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报废机动车拆解物资销售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及销售结算单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竞价中标价格(元/吨) | 预计重量(吨)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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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实际出库重量/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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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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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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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结算单价(含税价,税率 %)
1.废保险杠的销售单价=标的物价格系数*发出提货通知日回收商网上海石化公布的型号PP(M700R)价格;
价格系数=中标价格/开标日回收商网上海石化公布的型号PP(M700R)价格;
(http://www.huishoushang.com/baojia/787212269053018112.html);
2.废玻璃、小件、海绵、废钢瓶的销售结算单价与竞价中标价格一致,为固定价格。
(二)提货数量确定:提货数量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安排,最终以提货通知单为准。
二、提货、运输、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一)提货地点:安徽省庐江县高新区移湖中心路88号。
(二)提货期限:乙方收到甲方提货通知单即日向甲方预付该批货款并在5日内完成提货。
(三) 运输方式:乙方到合同约定提货地点自行提货,甲方按乙方人员要求提供协助装车服务,运输及卸车由乙方自行负责。货物自装车后,其所有权及毁损灭失风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
(四)包装/打包: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吨包袋等包装物,或乙方需要甲方对产品进行打包压块等其他特殊处理,该类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含税价(税率 %)/不含税】:
。
三、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及计量:
1.价款按销售、包装/打包两部分费用结算:
结算价款=∑(销售结算单价×实际出库重量/数量)+∑包装/打包费
2.计量方式:以甲方实际出库过磅重量/清点数量为准,途耗和亏吨/件由乙方承担。
3.价款支付:合同价款预付(乙方应确保在收到甲方提货通知单即日将相应预付款项转入甲方账户),双方在次月进行结算,甲方应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收款账户及税票信息
1.甲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464808052509666
2.乙方开票资料:
名 称:
税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按期提货并按乙方人员要求提供协助装车服务。
(二)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和提货。
(三)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非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人员及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人员及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甲方场地进行现场作业的,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符合甲方所在地环保要求。所产生的垃圾自行处理,如未清理到位,所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甲方场地从事装卸、运输等活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当提前 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单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因生产设备故障或环保、法律、政策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每延迟1天,应向乙方支付每天 元违约金;延期超过 5 天(含本数),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每天 元违约金;延期超过 5 天(含本数),除前述违约金外,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人员及车辆不按合同约定违反甲方相关管理,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按照每次 元不等的标准对乙方予以罚款;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七、合同效力、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及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自生效日起至一年期满日止。期满前是否续约,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约应另行签订合同。
(二)履约保证金: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非经双方同意,履约保证金不得冲抵货款。合同期满无其他争议甲方等额无息退还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安徽省庐江县高新区移湖中心路88号。
甲方指定 为现场联系人;乙方指定姓名 电话 为现场联系人。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需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廉洁互保协议》《廉洁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须认真阅读《入场须知》,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服从并配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2.乙方人员进入甲方作业现场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应按照甲方现场管理工作安排,在指定作业区域从事作业活动。
4.若现场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应当积极组织施救,并保护事故现场。
5.甲乙双方有权拒绝执行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二、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预付货款扣除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2.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自身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同业务合同期限。
2.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3.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业务往来、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业务往来中廉洁事宜达成以下互保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任一方发现另一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存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任一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双方均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同意,任一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另一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 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业务相关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 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为其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消息。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 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公司市场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公司市场黑名单。
第六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同业务合同期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将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业务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双方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贵公司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贵公司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